水口集镇山洪排放工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更正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
联 系 人: 唐志腾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桐木井路与中兴路交汇处2栋1-22A户
联 系 人: 谢定强、廖玉梅
电 话:181 5337 7110 (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