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名
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祁发改基字(2024)18 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
发行专项债券筹集和本级统筹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祁阳高新技
******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2.2 ******街道与黎家坪镇交界处,南正街路以西,黎马公路以北。
2.3 项目规模:项目拟用地规模约 67.75 亩,总建筑面积为 56104.04 ㎡,其中:拟建 6 栋厂房 共 41807.14 ㎡;门卫室 60 ㎡;1 栋科研楼 8453.96 ㎡;1 栋倒班楼 5842.96 ******消防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72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
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施工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3)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内容等。(说明本
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 财务要求:近 3 年(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事务所认定的审
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
3.1.3 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明确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及四库一平台项目信息截图)。
3.1.4 施工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单位
正式员工。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9 施工机械设备:/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
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
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为: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专 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注: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 1 人、设计负
责人 1 人、施工负责人 1 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
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
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
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7月 11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0/0746-****** 。
5.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5.4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QQ:******17;
5.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___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 ******改革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_******_。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_
地 址:祁阳市灯塔东路1号__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99号
联 系 人:__邓云峰____ 项目负责人: 周易
电 话:__******__ 电 话: ******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