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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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494,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答疑澄清
我公司代理的“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3.2.1最高投标限价:1、施工费(含设备):按照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政策性调整文件及《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 %,暂定价为:2395.31万元。 2、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65 %,暂定价为:54.15 万元。 现更改为:1、施工费(含设备):按照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政策性调整文件及《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1 %,暂定价为:2395.31万元。 2、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文件规定 的收费标准下浮 10 %,暂定价为:54.15 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24 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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