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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平公资采2025245号】平顶山市石龙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基本情况</td></tr> <tr><td class="shsj2em">1、采购项目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平公资采2025245号】平顶山市石龙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基本情况</td></tr> <tr><td class="shsj2em">1、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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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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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3
******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号-1 ******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石龙区夏庄村10组13号 474,000.00 评审总得分:72.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 (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苏雨翔、千素云、党士琼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标准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详见附件三】 4.中标人投报业绩【详见附件四】 5.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五】 ******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魏先生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A座19层1915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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