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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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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前寒河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前寒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岩 |
项目周期 | 4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24000元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前寒河村一号渠渠边辅路铺设面包砖工程项目 | ||
挂牌价格 | 60.000元/平方米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1、面向前寒河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可以开具正式税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描述 | 一、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 (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面向前寒河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可以开具正式税票。一号渠渠边辅路铺设面包砖工程,工程总量400平米。 (二)项目概况:一号渠渠边辅路铺设面包砖工程:通过农交平台招投标,工程总量400平米,投标底价60元/平米,结算以实际铺设面积为准。 (三)计划工期: 40天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结构稳固、耐用;路面平整无凹陷、无凸起;无松动、无翘起、无破损;规格尺寸符合施工要求,材料规格符合施工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施工要求。 2.质量验收:由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工作人员按照施工要求验收,结构稳固、耐用;路面平整无凹陷、无凸起;无松动、无翘起、无破损;规格尺寸符合施工要求,材料规格符合施工要求。 (五)建设地点: 前寒河村村委会东侧,前寒河村一号渠旁。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1、施工内容:总体硬化面积约为400平米,具体以实际验收合格面积为准。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面包砖,另包括现场浇筑一小型混凝土平台。①铺设面包砖:清理地基找平碾压,用不低于5厘米厚度石粉找平铺砖等;②现场浇筑混凝土平台:规格2m*2m,厚度不低于15cm。具体以招标方的施工要求及工程量为准。 2、施工要求:施工方自备工程车辆,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中标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费、包运费等。铺设面包砖:根据路形、街形等宜平则平,宜坡则坡,去高垫洼,电夯拍实。原则是该拆即拆、该垫即垫,新铺砖平面要保留坡度,遇到种植树木需要圈出树坑。面包砖与路面接缝处需用石粉抹平,面包砖之间细砂灌缝,按发包方要求将拆除的混凝土、砖石等运送到指定地点。基础石粉(禁用建筑废料粉末)找平铺砖、铺砖(面包砖红色与蓝色相间铺设、面包砖规格6cm*10cm*20cm)。现场浇筑混凝土平台:地面找平、清理、铺设基础垫层铺设生石灰不低于20cm,电夯拍实,浇筑C30混凝土以上,厚度不低于15cm,混凝土平台与其东侧路面连接处做缓坡处理,与东侧路面连接无缝隙、无高差。 3、此工程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竞价,底价为60元0/平米,反向竞价,意向方交纳竞价保证金0.2万元(?2000元),竞价成功后,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接受发包方质量检验,验收不合格,重新修复,直至合格为止。如不修复按违约处理,发包方利用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修复,并不退换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保证金转为质保押金,如一年内未出现非人为损坏,则将质保押金退还给中标方,一年内若出现非人为损坏,则中标方需要无偿修复,直至合格为止。如不修复按违约处理,发包方利用质保押金进行修复,并不退换剩余质保押金,属于超重车轧等与质量无关的除外。 4、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安全施工,如出现与村民财产纠纷、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5、施工过程中,涉及个别户有种植物、堆积物等的清理、沟通等由承包方负责。涉及地下管网、燃气管道等设施需提前进行考察,施工中注意保护,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进行实地测量,超出部分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不超过工程总量的25%),按照实际铺砖面积和竞价成功单价进行计算。 7、本工程项目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中标方需提供工程费发票,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中标方竞价结束后三日内主动与村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签订合同后即可施工,无特殊原因40日内全面完工。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9、中标方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切法律责任自付,与招标方无关。 10、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1、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