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3发布日期:2025-10-23
项目地址
******办事处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5572.2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起点位于南芬区高速收费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沿西南方向走行,设置718m公铁分离式立交桥跨越细河及沈丹铁路(含跨越铁路五孔桥长195m),继续沿河北村西侧走行至辽宁东铄新材料科技公司厂区东侧,然后设置164.8m细河大桥跨越细河及细河路,终点与中心路顺接。路线终点桩号K1+610,路线全长1.61公里。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12米,路基宽度1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含沈丹铁路公铁分离式立交桥)、改移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工程等。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部分)
标段(包)编号
************23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高南线新增1座20KVA、1座50KVA箱式变电站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2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1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合同估算价
101.661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0-23 08:30至2025-10-30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13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5-11-13 10: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自行在网上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顺延开标时间,直到开标系统恢复。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4.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富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
联系人
李宝斌
电话
024-******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于阳
电话
024-******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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