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沙洋县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沙洋县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沙洋县高阳镇杨集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飞灰填埋技术改造及并对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库区改造工程:对1#、2#、4#库区飞灰技术改造,分区范围内考虑就近设置飞灰卸车场;3、4号库分隔子坝进行加高处理,并新建道路和刷黑。(2)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废弃厂区现有破旧截水沟及截洪沟,根据库区改造另行新建;渗滤液调节池外围设置截洪沟;库区地面排水进行雨污分流。(3)道路改造工程:环库道路及库区中间渣石路全部重建,并进行刷黑处理。(4)安防改造工程:填埋场四周围墙改为实心围墙;围墙上增加电子围栏及监控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地址:荆门市沙洋县沙洋镇荷花大道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