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资源局连山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资源局连山分局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等5个乡镇
4.资金来源:连山区政府自筹
5.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程总投资:6,691,967.12元
8.投标保证金:1万元
9.项目规模:52.6738公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获******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 B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于文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人:牛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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