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
******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C-(XP)[2025]037
******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5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90140 万元(人民币)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允许进口 |
1 | ******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 1(项) | 360545.00 | 332901.40 | 建筑业 | 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须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宁德市国资阳光平台******/#/home。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址:霞浦县祐路7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天悦时代广场世贸一期7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