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经开区综合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流集散中心)监理招标项目变更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永州经开区综合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流集散中心)监理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与变更:
一、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一: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 投标保证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随机获取
******银行: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随机获取
账 号: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随机获取
(2)现变更为: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农行永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17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规定: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实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实名认证机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人证比对,比对通过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授权代理人应接受所在单位委托开展投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导则》规定,也不方便投标人开展投标工作,要求本条修改为授权委托人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系统招标文件范本模版,招标代理无权修改,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选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三、本次变更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