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更正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添加:9.12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 150 号) 的规定,《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 号)已暂停使用,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按满分计算。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条款更正为: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依法由分包人承担,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分包金额要求:以实际分包金额要求为准;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不得违法分包。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款更正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为96%×R约为19686.32万元(R为永州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预算金额,且当前暂按项目投资概算R不超过20506.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85.32万元,设计费83.48万元,预备费1937.7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款更正为: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审按照投标报价总价评分,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及投标人的投标图纸自行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含施工及设计、预备费等)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同时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予以否决。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银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内自行获取保证金相关信息;账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内自行获取保证金相关信息。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款更正为:本项目不适用。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款更正为:本项目不适用。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发包人要求内容删除,更正为:具体以项目实际要求的建设标准为准。
10、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更正为: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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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安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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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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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系数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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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为96%×R约为19686.32万元(R为永州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预算金额,且当前暂按项目投资概算R不超过20506.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85.32万元,设计费83.48万元,预备费1937.79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96%*X*R(R 为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 X为报价系数 0
招标文件以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14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初步设计CAD文件.zip 附件:生物科技城项目概算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