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31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80,09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0-31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霍童镇邑坂村环境整治提升(一期)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霍童镇邑坂村环境整治提升(一期)有关事项答疑及补充修改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答复: 1.评标办法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 3万元违约金。 是否有误?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点部分。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 3万元违约金。现修改为: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现修改为:******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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