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5QY00ZC60.
项目名称: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5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包含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响应,如有违反,其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2)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质疑联系人:何小姐。
(1)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2403。
(2)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
(3)质疑联系人邮箱:****** (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5)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6.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财政局
地 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电 话:******
邮 编:511500
传 真:******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地 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63-******-2403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清远连州市“无废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03).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资格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