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利局2025年嵩县田湖镇等6个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5)0146号-1 | ******水利局2025年嵩县田湖镇等6个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 | ****** | ****** | 是 | ****** |
5.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3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5.4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30日历天。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承诺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