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X203同杨线(同兴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GYTYX-GJ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云县X203同杨线(同兴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已经******人民政府以灌政办〔2024〕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批复,资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为加快落实省委常规巡视问题反馈整改进度,全面加强我县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病害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和管理能力,保障全县人民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拟对灌云县农村道路集中提升。本项目道路全长约4.289km 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提升改造,路面宽7m,路基宽8.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2监理服务期
对应施工工期:5个月。监理总服务期约3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上述灌云县X203同杨线(同兴段)改建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地承担过对应施工造价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为公路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贾同彤、孙文工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9@qq.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4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9@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贾同彤(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