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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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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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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31

******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采计【20230027
  3、委托代理编号:HNWX--2023-0335
  4、采购项目预算:54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中学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户外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详见

采购

需求

1/组

540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4000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8100.00 元;专家评审费用:1300.00元,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

¨

二、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报价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

3)报价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报价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备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2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三份,密封包装。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04 11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卧龙园65号门面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诚信入库,并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办理入库咨询电话信息科:******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确定邀请供应商的规则:由谈判小组在所有资格预审报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当中选取、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下一轮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中学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路172

联系人:尹威
  话:173 4695 7186(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址: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卧龙园65号门面

联系人:伍泱
  话:187 7468 9233(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 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