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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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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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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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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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曾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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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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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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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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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水厂一座及相应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智慧水务工程,并对 部分现状水厂送水泵房进行改造后作为二次加压泵站使用。新建5万m3/d水厂一座及盘龙片区、 荣隆片区部分供水主管网、智慧水务工程、现状水厂改造工程,管网长度约25.6km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完 成之日止。 |
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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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祥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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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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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