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对南昌市青山湖区YH1103-C02地块土壤环境开展第一阶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昌市青山湖区YH1103-C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2、项目地址:地块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以南、香港路以西,西侧以赣抚平原总干渠(六干渠)为界,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9′53.655″,N28°37′3.562″。本地块东至香港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六干渠,北至广州路,地块总面积244442㎡(合366.66亩)。
3、项目情况:2002年至2020******居住区,2014地块内东侧一处坑塘进行了回填并覆绿;2020年至今:2021年胡坊村启动了拆迁工作,地块内村庄民房被逐步拆除,区域地表被清理,西侧区域农田基本闲置;目前地块内仅保留有少量房屋,均未进行相关开发利用活动,处于闲置状态,后续拟用来建设南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地块现状为水田、水浇地、旱地、其他草地、设施农用地(未从事过相关生产活动)、沟渠、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等,整体规划为文化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收集地块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为进一步保证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快筛设备检测。在本地块内及周边共布设19个现场快筛检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编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住区,地块内西侧耕地曾被农业部门检测出镉因子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风险筛选值标准,划分为安全利用类耕地(镉浓度位于0.3~1.5mg/kg),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历史,无危化品在该地块内储存,也不曾发生过土壤、地下水异常等情况。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场地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周边相邻区域存在的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采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PID、XRF辅助判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数据显示:各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ID响应值较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未见明显污染痕迹调查,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无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文化用地开发利用。
单 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99号金久国际大厦A座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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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