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29号-HW-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采购非现场电子抓拍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办法更正
原技术部分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分)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分)
3.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2分)
4.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2分)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更正至商务部分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分)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分)
3.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2分)
4.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2分)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和龙市海兰路2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娜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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