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自然村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居自然村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BZGY2025GC53501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人民政府 |
招标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刘清芝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居自然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5GC535)答疑澄清如下: 澄清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2 “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资格,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修改为:“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所有字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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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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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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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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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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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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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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