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水利局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大安镇白岩洞村、黄家坝村、瓦窑坪村、金家坎村;
2.2 工程规模:本次山洪沟治理工程******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护对象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2.3 项目投资总额:697.13万元;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标段编号:E******41us9whl31f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标段;标段编号:E******41us9whl31f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标段编号:E******41us9whl31f003;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新建白岩洞村六组安置点护岸200m、白岩洞村一组路家岭护岸251m、瓦窑坪村村委会护岸273m,新建管涵7处;
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标段:新建瓦窑坪村一组小河坝护岸250m、金家坎村湾田里桥上护岸209m,新建管涵5处;
标段名称: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新建黄家坝村十组安置点护岸322m、金家坎村九组罗家店子护岸301m,新建管涵7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网查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同一个投标企业只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00 时 00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年 2025 年 4 月 9 日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00 时 00 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四 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文件为SXT格式,必须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916-222160
******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与莲湖路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2楼左侧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