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fycg202510-002
二、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顺城路119号
成交金额:捌拾万零壹仟捌佰陆拾柒元捌角叁分(小写:801867.8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1、新建水泥路总长1150米,设置会车平台及过路涵管;2、新建太阳能路灯200盏(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永松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7878)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明江;王金国;刘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100%执行;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人民政府******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307省道或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金山路西侧永成汇金广场南2幢122、222室商铺,联系人:郑主任或陈工,联系电话:****** 或******。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fwzn/011001/******1/******1003/******/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财政局,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6.9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307省道
联系方式:郑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金山路西侧永成汇金广场南2幢122、222室商铺
联系方式:陈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十、附件
1.最后承诺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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