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2025CG533号
二、项目名称
谯城区2025年千万工程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古井镇药王村毛庄、孙庄、新李公共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府南路天一阁 2 号楼 102 铺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69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谯城区2025年千万工程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古井镇药王村毛庄、孙庄、新李公共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谯城区2025年千万工程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古井镇药王村毛庄、孙庄、新李公共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地点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谯城区2025年千万工程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古井镇药王村毛庄、孙庄、新李公共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涉及新李村的水泥混凝土道路599平方米、沟塘清淤1500立方米、新建及维修雨水管网375.2m、茅草亭1座、压膜混凝土路面516平方米、座椅4个、树池6个、景墙10.05m、水泥仿木纹护栏86m、绿化乔木法桐6棵、绿化色带64平方米、5m太阳能路灯26套、村牌1个,毛庄村的水泥混凝土道路241平方米、沟塘清淤3270立方米、波形梁钢护栏146m、钢筋混凝土管涵30m、5m太阳能路灯24套、村牌1个,孙庄村的水泥混凝土道路629平方米、5m太阳能路灯7套、悬臂式太阳能路灯8套、村牌1个,新李村毛庄村孙庄村的小方井45座,徐洼村水泥混凝土道路1640平方米、陈九楼村水泥混凝土道路1360平方米、晁庙村水泥混凝土道路1242.5平方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项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焦国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011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影、高鹏、李泽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1.招标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成交价 |
费率(货物) |
费率(服务) |
费率(工程)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元-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元-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0.25% |
0.1% |
0.2% |
|
10000万元-50000万元 |
0.05% |
0.05% |
0.05% |
|
50000万元-100000万元 |
0.035% |
0.035% |
0.035% |
(二)本项目收取费用559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4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编号:D******1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焦国庆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1月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酒城路
联系方式:锁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口财金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558-****** 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19******7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成交单位排序表、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