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D******001 | ******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提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 ****** | ****** |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睢阳区境内;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1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无欠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符合不需要缴纳的情形,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