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沙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县域营商政务环境,现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长沙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综合窗”“工程建设综合窗”提供运营服务(一年期)。
3.采购标的预算:134.4万元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大厅内)。
?2.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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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方式: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详见附件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