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小圩支行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消防、通信停车位、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457m2,项目总投资7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57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银行小圩支行综合楼建设工程;
1.2.2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腾飞大道和崇文路交汇处;
1.2.3项目基本情况
******消防、通信停车位、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457m2。项目总投资7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57元
1.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银行小圩支行综合楼建设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及以上职称;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以上人员配置名单。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办公室,电话:0746-******。
9.其它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闵工)。
9.3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采用承诺方式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湘建监督〔2022〕6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①被授予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
②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
建筑强企称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翠华路;
联系人:唐刘峥;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8号对面4楼
联系人:蒋劲松、蒋云娥、黄水祝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消防、通信停车位、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457m2,项目总投资7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57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银行小圩支行综合楼建设工程;
1.2.2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腾飞大道和崇文路交汇处;
1.2.3项目基本情况
******消防、通信停车位、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457m2。项目总投资7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57元
1.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银行小圩支行综合楼建设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及以上职称;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以上人员配置名单。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办公室,电话:0746-******。
9.其它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闵工)。
9.3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采用承诺方式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湘建监督〔2022〕6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①被授予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
②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
建筑强企称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翠华路;
联系人:唐刘峥;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8号对面4楼
联系人:蒋劲松、蒋云娥、黄水祝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