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根据永政发〔2003〕9号文件、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保方寺迎宾路扩宽项目(3人)、巴洲社区09年零陵大道扩宽项目(3人)、岚角山社区2009年零陵大道扩建项目(31人)共计37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复审审核,复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冷水滩区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年第2期),复审终审并联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36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保方寺迎宾路扩宽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胡寿峰户1人:胡艳萍
2、胡小雁户2人:胡小雁、张雯璐
二、巴洲社区09年零陵大道扩宽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用地安置
1、石献立户1人:石六玉
2、张小明户1人:许莉娟
3、石松柏户1人:石中海
三、岚角山社区2009年零陵大道扩建项目(30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用地安置
1、胡贤辉户1人:胡珂
2、胡确平、胡建辉户7人:胡确平、李小姣、胡建斌;胡建辉、鲁丽、胡鑫焱、胡鑫慧
3、胡艳春户3人:胡艳春、邹幼玲、胡锦斌
4、胡太忠户2人:胡太忠、胡春秀
5、胡立琦户3人:胡立琦、张淑平、胡荣晡
6、胡立梓户5人:胡立梓、曾凌云、胡蕙晗、胡荣涛、陈良姣
7、胡贤梅户2人:胡贤梅、蒋春娥
8、胡崇军户3人:胡崇军、胡小青、胡维星
9、胡崇清户4人:胡崇清、莫艳林、胡佳、胡雪敏
不通过人员名单(1人)
一、岚角山社区2009年零陵大道扩建项目(1人)
1、张木湘户1人:唐嫣(协议签订后迁入)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通过人员名单(36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保方寺迎宾路扩宽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胡寿峰户1人:胡艳萍
2、胡小雁户2人:胡小雁、张雯璐
二、巴洲社区09年零陵大道扩宽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用地安置
1、石献立户1人:石六玉
2、张小明户1人:许莉娟
3、石松柏户1人:石中海
三、岚角山社区2009年零陵大道扩建项目(30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用地安置
1、胡贤辉户1人:胡珂
2、胡确平、胡建辉户7人:胡确平、李小姣、胡建斌;胡建辉、鲁丽、胡鑫焱、胡鑫慧
3、胡艳春户3人:胡艳春、邹幼玲、胡锦斌
4、胡太忠户2人:胡太忠、胡春秀
5、胡立琦户3人:胡立琦、张淑平、胡荣晡
6、胡立梓户5人:胡立梓、曾凌云、胡蕙晗、胡荣涛、陈良姣
7、胡贤梅户2人:胡贤梅、蒋春娥
8、胡崇军户3人:胡崇军、胡小青、胡维星
9、胡崇清户4人:胡崇清、莫艳林、胡佳、胡雪敏
不通过人员名单(1人)
一、岚角山社区2009年零陵大道扩建项目(1人)
1、张木湘户1人:唐嫣(协议签订后迁入)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