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大丰区草堰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拓宽投资渠道,现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
******有限公司受遴选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遴选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草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遴选社会投资人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
3、项目实施内容:依据大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分类要求,结合大丰区草堰镇地方特色产业规划,主要实施内容:(1)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2)实施建设用地整理;(3)加强生态保护修复;(4)统筹公共空间治理;(5)推进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面积14.38万亩,以大丰区草堰镇全域范围为整治对象。具体实施内容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4、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由中选人负责筹集,可通过自筹和金融机构贷款方式筹集,满足项目要求。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搬迁补偿、青苗补偿、养殖补偿、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费、可研评审费、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项目勘察费、耕地质量检测评定费、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编制费、项目设计与概算编制费、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结算审核费、管护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5、项目运作方式:
(******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本项目的机构,负责推进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办理或授权有关单位办理土地流转等具体实施工作和作为本项目遴选社会投资人的合同签约、履约及监管主体。
(******人民政府与中选人(社会投资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中选人根据协议约定自行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由项目公司按“全额投资、全程运作、全担风险”的原则,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生产、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各项工作。
(3)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协议约定获得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经营、产业投资并获得相应的经营性收入。
(4)遴选人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行为开展日常监管。
(5)未经遴选人同意,在合作期限内,中选人(项目公司)不得从事项目合作内容以外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6、项目投资回报:实施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以其市场化经营收益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包括种业、商品粮、高效农业、水产养殖、稻米加工以及其他收入等。项目产生的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交易指标不作为资金平衡的收益来源,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7、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限为19年(若建设期超过3年,则运营期相应顺延)。“建设期”指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或遴选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指本项目建设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
上述“财务报表”指2025年6月份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申请人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遴选申请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遴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7、未被纳入地方融资平台化债清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申请。
9、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遴选申请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遴选人查询结果为准)。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遴选人拒绝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选候选人、中选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遴选申请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中选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各遴选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可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遴选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至指定地点获取遴选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遴选,遴选申请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遴选文件,遴选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四、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时00分00秒。
2、提交遴选申请文件的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四楼开标二室。遴选申请文件应由遴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遴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遴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3、遴选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遴选人不予受理: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遴选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时00分00秒。
5、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四楼开标二室。遴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遴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委员会根据遴选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遴选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遴选资格。
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3、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媒介: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借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遴选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变更等各类原因对合同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选人须无条件服从遴选人的调整。若遴选人终止本次遴选,遴选申请人应予以理解并对遴选人取消遴选行为无异义,且自行承担已发生的相关遴选费用。
5、本次遴选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如有异议由遴选人负责处理答复。
六、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进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区草堰镇双草路1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15-******、1******8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