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我公司代理的“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3.2.1最高投标限价:1、施工费(含设备):按照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政策性调整文件及《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 %,暂定价为:2395.31万元。
2、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65 %,暂定价为:54.15 万元。
现更改为:1、施工费(含设备):按照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政策性调整文件及《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1 %,暂定价为:2395.31万元。
2、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文件规定 的收费标准下浮 10 %,暂定价为:54.15 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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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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