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凌河区教育系统智慧校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3-00024 项目名称:凌河区教育系统智慧校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AI 大模型教师备授课服务、中文朗读训练服务、基础教学设施设备服务、班级数字化展示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18:00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0元。 2、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投标人可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4、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教育局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矿山街29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凌河区教育系统智慧校园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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