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凤桥镇大星村等5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茜柳实施
区块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凤桥镇大星村等5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茜柳实施区块 已由南行审投〔2025〕09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湖区凤桥镇
2.2工程规模:南湖区凤桥镇大星村等5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茜柳实施区块,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土方平整工程:本项目区块内田块平整面积563886.8m2(845.83亩),平整土方106018.3m3(其中包含岸线调整土方11610m3,清淤土方4132.25m3),复垦区域遗留杂物清理外运(运距7公里)20247.83m3,桃树等果树地。苗木地复垦(林地、竹园,含树木及树根清除外运等)24.09亩,现有道路拆除5160m,现有渠道拆除8080m,泵站拆除5座,空坟拆除外运1项,电杆移除1项,新建田埂12628m,新建3.0m宽土质圩堤1425m(土方共2300m3)。
2)清淤工程:岳浪港河道清淤总长度为850m,清淤土方4132.25m3(回填至田块进行土方平整)。
3)护岸工程:新建砌块护岸2123.85m(其中砌块护岸加固段210m),涉及两条河道,分别为岳浪港和鲍家浜。岳浪港新建砌块护岸1652.72m(其中砌块护岸加固段160m),鲍家浜新建砌块护岸471.13m(其中砌块护岸加固段50m)。
4)渠系工程:新建PE管道5317m:dn500PE管道925m,dn400PE管道653m,dn315PE管道807m,dn250PE管道2932m;新建dn160PVC管道590m;新建U70×60灌溉渠道303m,新建排水渠道5272m:U70×80排水渠道3705m,U90×100排水渠道1567m。渠系建筑物:新建PE管单向出水口80处,PE管双向穿路出水口47处,手动蝶阀井6处,排污井3处,流量计井3处,管道农机下田坡62处,机耕路农机下田坡20处,排渠农机下田坡14处,灌渠过路涵2处,排渠过路涵18处,交叉窨井(一)1处,交叉窨井(二)1处,落河缺(一)13处,落河缺(二)2处。
5)田间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长度4650m,其中3.0m宽水泥路3427m,2.5m宽水泥路164m,5.0m宽沥青路1059m,水泥路交叉口43处。
6)泵站工程:本工程共新建泵站3座,为堆金港泵站、岳浪港泵站和岳浪港南泵站,每座泵站建设室外绿化及标准化。
1、堆金港泵站水泵采用250HDB-6.5B泵2台套,总装机流量0.38m3/s,总功率37kW。
2、岳浪港泵站水泵采用250HDB-6.5B泵2台套,总装机流量0.38m3s,总功率37W。
3、岳浪港南泵站水泵采用100BZ-15-42泵2台套,总装机流量0.06m3s,总功率30kW。
7)桥梁工程:本工程共建设桥梁4座,分别为菜花泾桥、岳浪港南桥、鹤粮浜桥、岳浪港北桥。
1、菜花泾桥:跨度1×13=13m,宽度0.5m(护栏)+5.0m(车道)+0.5m(护栏)=6.0m;
2、岳浪港南桥:跨度1×13=13m,宽度0.3m(护栏)+2.0m(人行道)+0.3m(护栏)=2.6m;
3、鹤粮浜桥:跨度1x16=16m,宽度0.5m(护栏)+5.0m(人行道)+0.5m(护栏)=6.0m;
4、岳浪港北桥:跨度1×16=16m,宽度0.5m(护栏)+3.0m(人行道)+0.5m(护栏)=4.0m。
8)闸站改建工程:改建闸站1座,为鹤粮港南闸站,闸站现状配置500ZLB-3(0°)型轴流泵1套【Q=0.62m3/s,W=30W】,改建内容为:
1、增加350ZLB-2.8B型轴流泵1套【Q=0.35m3/s,W=18.5kW;改建后闸站设计流量Q=0.35+0.62=0.97m3s,W=18.5+30=48.5w】;
2、水泵梁、电机层面板、梁的拆建;
3、现有水泵机组的防腐除锈及养护。
9)温室工程:本工程共建设温室40152m2,其中1号温室8088m2,2号温室8880m2,3号温室6624m2,4号温室7128m2,5号温室9432m2.
2.3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南湖区凤桥镇大星村等5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茜柳实施区块,包括包括土方平整工程、清淤工程、护岸工程、渠系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泵站工程、桥梁工程、闸站改造工程、温室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各类专项设计(如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等;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主要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及其他与EPC总承包有关联的所有内外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移交、回访等,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本工程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管理协调工作等。
2.5总工期: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5日历天内)。
2.6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规程的规定;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③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发包人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2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须提供单个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 合同及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项目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 水利厅“透明工程 ”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主专业及增项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但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7.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10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号)要求,核查投标人资质的最新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按文件规定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上述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附入资信标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ZL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止。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整(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5.4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政府内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联系人:朱女士、张先生
电话/传真:0573-******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