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改革局关于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施秉县甘溪乡。 | ||||||||||||||
| 2.2 建设规模:一是修复雨水排水管网总长1000米,生活污水管网修复500米;二是修复甘溪乡体育文化场截洪沟(宽0.5米,深0.7米)总长150米;三是恢复市政道路1020平方米,通村道路恢复面积18150平方米,道路边沟恢复109米,涵管12米及防护栏260米;四是恢复道路路堤挡土墙,高5米,长60米;五是修复便民桥截洪堤,高3米,长45米。 |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 2.5 标段划分: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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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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