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沙市镇东门村村级首末站(长春村首末站),已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市镇东门村村级首末站(长春村首末站)。
2.2 建设地点:长春村子为组。
2.3 建设规模:1、约885平方米地面杂草清除及生态处理;2、约400平方米地面硬化;3、建设约90平方米候候车功能室、建设钢架停车棚:4、岗亭建设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5、安装场地电动大门2套等建设改造。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条例保修。
2.7 计划总投资:419096.07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投标单位法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300元。
形式:¨现金 t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8:30-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浏阳市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7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公示栏”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中标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 标 ******委员会
地 ???址:浏阳市沙市镇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