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向市场开展需求调查,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技术商务要求、意见建议等,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参考材料。欢迎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三、预算金额:1350.00万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信息:
******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
采购数量:10年
******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31054.8平方米,大楼共15层,其中地上13层,地下2层,主要能耗为大楼用电。
(二)主要功能或目标:
******服务中心能源费用,要求中标人负责采购人能源托管期内的能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能源系统改造及相关设备运维,同时缴纳采购人能源托管期内的电费)。
(三)需满足的要求:
项目由节能改造(VRV空调系统改造、照明系统改造、铺设光伏发电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等)、运行管理及相关服务、信息化智慧平台建设三大部分组成,包括与之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软件开发、网络平台开发建设等。托管期限10年,每年约135万元,合计1350万元,以第三方审计2023年、2024年电费均值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项目服务方案建议:针对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服务团队配置建议(如人员数量、岗位要求等)、服务交付标准、进度款项支付及结算建议、履约验收方案等有关内容;
3.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部分提出的建议评分项及具体内容。
(二)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对于项目服务的技术标准应当满足至少三个服务供应商符合的要求,不得提供有失市场公允的倾向性内容。
(三)本次征集所收集的服务方案,将用于编制采购需求参考使用,采购人及咨询单位不向任何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本次征集的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进行筛选、综合优化,用于项目后续采购,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等内容请勿在应征文件中体现。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四)现场踏勘
1.集中踏勘******服务中心,未在此时间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清楚相关事项,不再补充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2.勘查联系人:留刚毅;联系电话:******。
3.供应商踏勘时可进入征集单位的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征集单位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征集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征集单位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征集单位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六、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30: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应征文件的将被拒收。
递交方式:按照《应征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提供资料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将PDF文件、与PDF一致的word文件一同发送邮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PDF如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仅为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所使用,征集结果均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仅作为编制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参考,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吴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