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关于终止海南省******居)民家庭自用船舶实行过渡期管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经本机关调查,文************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相关规定,在2024年禁渔期违规出海作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文************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按照“三无”船舶处置。现将终止过渡期管理的文************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进行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98-******;0898-63331518。
******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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