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部分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以沈皇发改审字[2025]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部分改造工程-弱电管廊工程1标段、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部分改造工程-弱电管廊工程2标段、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部分改造工程-弱电管廊工程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东2小区等21个小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部分改造工程涉及崇东2小区、崇东******居民户数4119户。改造工程包括园区内配套设施改造、园区内公共设施改造、园区便民服务设施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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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09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李先生 | 姓名: | 李先生 |
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 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陈婉婷、陈科、王潞、张涛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陈科、王潞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