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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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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5-16 |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59,6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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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建设工改3.0数据改造及上报、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专栏升级、工程建设项目联审办理升级等(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内容要求); 5.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完成建设,提供2年质保运维服务(提供不少于1人的免费驻场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服务);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②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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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2022〕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 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puyang/content?infoId=************&channelCode=H701001”。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建设局 | |||||||||||
|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 |||||||||||
| 联系人:高雪莹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 |||||||||||
| 联系人:宋相举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宋相举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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