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限公司卫生陶瓷高压生产线及烧成窑炉用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卫生陶瓷高压生产线及烧成窑炉用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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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陶瓷高压生产线及烧成窑炉用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
新安县夷泉路30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卫生陶瓷高压生产线及烧成窑炉用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夷泉路305号现有厂区院内,不新增占地,本次技改项目对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2条年产60万件的低效窑炉(2#、3#)合并改建为一条120万件气烧节能烧成窑炉(位于2#烧制车间),淘汰原有循环注浆线、小型球磨机、人工施釉喷橱等生产设备,更新高效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卧式高压注浆线、高压注浆工作站、单体高压注浆线、自动循环施釉设施生产设备等,新建原料料场降尘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母模3D打印设备、自动包装线、ERP管理系统等行业先进配套设施,技改完成后年可节约天然气87.5万立方米、电力60万kWh,产能保持不变,卫生陶瓷制品生产能力为年产180万件。项目总投资4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 1、******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2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原料车间封闭建设,车间顶部拟安装雾化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本项目坯料和釉料分别设置封闭的配料间,投料口设置集气罩,配料及投料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吹灰工序在密闭的除尘柜内进行,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施釉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1#、2#隧道窑燃烧废气拟采取SNCR脱硝+脉冲袋式除尘+湿法脱硫+烟气在线监测+废气处理设施+15m高排气筒。以上废气中配料及投料废气、吹灰废水、施釉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8—2023)相关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卫生陶瓷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限值要求;1#、2#隧道窑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8—2023)相关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卫生陶瓷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限值要求。现有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排放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涉锅炉/炉窑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施釉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修坯废水等。全厂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中设备、车间冲洗废水收集于废水回用搅拌池,作为原料球磨机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修坯废水通过管道引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专用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最后进入新安县新中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学校等敏感点环境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8、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9、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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