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信息
******医院
二、采购产品信息
(二)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
(四)评标办法:响应招标要求的最低价中标法。
三、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投标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证书。
6、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服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委员会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6、标书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一正一副,不可活页装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四、公告期限:2025年04月10日07:30时始至2025年04月24日17:00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04月10日07:30时始至2025年04月24日17:00时止。
******医院行政楼一楼招标办收,电话******
六、检验科设备(自行勘探现场),具体联系电话:******(设备科)。
七、 其它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清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公司自中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科设备强检工作,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3、付款方式:检验科设备强检工作验收通过后后支付合同款项。
咨询电话:******(招标办) ******(设备科)
监督电话:******(监审科)
******医院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