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校更换食堂、浴池燃气报警器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告时间:2025.8.6
二、更正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内容变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投标单位之前有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2.投标人具有安装更换燃气报警器控制设备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设备验收和检测要求”内容变更为:
验收标准:
项目实施结束,校方将要求专家组织验收,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安装规范需完全满足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保证厨房燃气报警系统使用安全达到国家燃气报警监测及控制条件。燃气报警设备在质保期内保证通过第三方安全监测校准,并按要求出具设备检测报告,免费质保期为叁年。
(三)“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内容变更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或管理)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