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京地铁1号线机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号线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非施工招标,受招标文件模版限制,以下内容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投标文件格式更新“8.6(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节点;
3、问:商务标评分标准业绩1、业绩2要求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主体信息库中只有已竣工的项目才转成业绩。问商务标评分标准业绩1、业绩2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业绩或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答: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第(4)条规定,本项目未限定是否为已完工业绩,未完工业绩在“8.6(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节点挑选。
4、问************大学基地)及原1号线西延线(现10号线小行站~奥体中心站段)”。另招标文件P68页“表1:南京地铁1号线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范围”中设计范围存在1号线北延改造设计内容,是否需要在第2.5节“工程规模”章节增加“1号线北延(迈皋桥~八卦洲大桥南站、二桥公园基地)”相关描述?
答:本次招标范围包含1号线北延(迈皋桥~八卦洲大桥南站、二桥公园基地)
5、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项目副经理需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未提及设计总包。但用户需求书6.4节“项目副经理(设计总包)”中已明确设计总包就是项目副经理。拟定项目副经理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总包)的设计总包工作可否得分?
答:可以
6、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6.1节中存在“7名副总体”的写法,其中第(6)项总包管理组属于总包管理,与项目副经理职务(设计总包)重合,实际应为6名项目副总体。是否更改为6名项目副总体?
答:“项目副总体7名”修正为“项目副总体6名”。
7、问:投标人员业绩评分需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人员任职,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答:可以
8、问:招标文件中多处出现“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字样,与本次设计招标内容无关,请澄清?
答:本次为设计总承包招标,受招标文件模板限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不适用。
9、问:招标文件第5.3.1节“分包管理”中要求“总承包单位对设计成果审核签字和加章,未经总承包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章的设计成果不得用于工程。”。根据以往建设项目操作流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图册封面盖章,设计总体在设计说明及主要图纸上签字。请明确是否修正为“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图册封面盖章,设计总体在设计说明及主要图纸上签字”?
答:修正为“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图册封面盖章,设计总体在设计说明及主要图纸上签字”
10、问:招标文件P99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中存在“施工投标文件”字样,是否应修改为“设计投标文件”?
答:修改为“设计投标文件”。
11、问:招标文件P107页“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中“预计造价”是指该项工程造价,还是对应的分包设计费额度,请明确。
答:“预计造价”是指对应的分包设计费额度。
12、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6节“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要求”中对相关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做了要求,请问商务评分未涉及的人员,可否投标阶段提供投标人员承诺书满足配备要求即可?
答:可以
13、问:招标文件第3.2节“初步评审”中“(十八)技术标文件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请明确本次投标是明标还是暗标形式。
答:本次不采用暗标。
14. 问:第115页外部调查及测量报价分析表中第11项的单位台班和备注说明公里不一致,台班应改为公里。另外备注里的不足多少按多少计算的是不是都需要加个前缀“每处”,这样更明确些
答:第11项单位“台班”修正为“公里”。备注里不足多少按多少计算为累计考虑,不添加“每处”。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 09:30 未改变。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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