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BZGC-[2025]305)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双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市政公司污水处理厂维修维护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市政公司污水处理厂维修维护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市政公司污水处理厂维修维护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001)市政公司污水处理厂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市政公司污水处理厂维修维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与所采购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相关规定。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至2024年),若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或信用承诺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3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PDF版)前往新疆双河市89团天山路45号楚星苑小区45号商住楼商铺205房屋现场领取或发送至邮箱******2@qq.com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6 时 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新疆双河市89团天山路45号楚星苑小区45号商住楼商铺205房屋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4日16 时 00分
磋商地点:******有限公司双河市分公司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出据磋商文件文本费发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双河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天山路45号楚星苑小区45号商住楼商铺205房屋
联系人:孙静静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