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水发华夏江华复合光伏(岭乔)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发华夏江华复合光伏(岭乔)22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了水发华夏江华复合光伏(岭乔)220KV送出工程及大石桥风电22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 水发华夏江华复合光伏(岭乔)220kV送出工程起于待建的复合光伏220kv升压站,止于待建大石桥风电场220kv升压站。本项目线路全长4.6km;新建杆塔数量为18基。 工程需在大石桥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1个220kV间隔,主要建设内容为220kV线路间隔保护、测控、电能质量监测、远动、计量及二次接线。 项目总用地面积0.29hm2,其中永久占地0.10hm2,临时占地0.19hm2。项目工程总投资1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在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施工场地严格执行“8 个 100%” 措施等;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为防止水土流失,塔基施工时的多余挖方尽可能就地回填在塔基用地范围内,就地平衡消纳,不外弃;表层土壤采取表层剥离、就近(需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临时堆置点堆置,并上覆土工布,填方结束后将表层土回填;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项目周边基本农田范围较大,项目施工过程中永久占地以及临时占地均应注意避让基本农田,同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序,临近基本农田段尽可能选在农田休整期进行施工,避免对周边基本农田造成影响。 运行期:优化线路路径走向,尽量避开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程220kV架空线路按照《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