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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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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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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5-FW10

二、项目名称:******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号

成交金额:29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守海、徐慧莉、巫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 430 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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