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三、四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二)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7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5)084-2
******管理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三、四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08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2025年溆浦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一共计 318批次抽检任务,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3批次、县级专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105批次。;
(6)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包二)合同金额小写:172674.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陆佰柒拾肆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2 | ******有限公司 | 2025年第二、三、四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详见合同附件 | 详见合同附件 | 详见合同附件 | 详见合同附件 | 172674.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溆浦县。
方式:现场采样。
4.付款:
乙方按协议约定条件完成全部抽检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即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陆佰柒拾肆元整(小写172674.00元)。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 份,采购人执3 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6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管理局
9.合同主体
甲 方:******管理局 | 乙 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刘建平 | 委托代理人:丁虎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 传 真: / |
地 址:溆浦县 | 地 址:长沙市宁乡经开区玉屏山国际产业城D组团D2栋、A2栋、C组团C3栋 |
******银行:/ | ******银行宁乡支行 |
帐 号:/ | 帐 号:************ |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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