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4FJ-******1
一、招标概况
******公安局隽水派出所、四庄派出所、石南派出所、塘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 2025年04月2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2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5年05月22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6.15% | 96.5% | 88% | |
质量(如有)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540日历天 | 540天 | 54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徐维斌 | 李向红 | 潘成兵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5564 | 鄂******3402 | 鄂******1070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24日至 2025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6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356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85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