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有限公司7.95万吨/年食品与饲料添加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7.95万吨/年食品与饲料添加剂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珠海西路2号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在厂区现有A2和A3车间内增加部分新设备,改建山梨酸和山梨酸钾产线,产能不变,优化生产工艺,减排节能增效。车间一内增设浓缩塔后道配套工序,解决前后工序产能配套平衡,改造完成后厂区丙酸钙产能不变。新建A5车间生产5000t/a双乙酸钠、3000t/a乙酸钠、9500t/a焦磷酸盐、5000t/a苯甲酸钠、3000t/a丁酸钠、3000t/a二甲酸钾、3000t/a磷酸二氢钠、3000t/a磷酸氢二钠,增加沸腾造粒设备用于丙酸钙、山梨酸钾、丙酸钠等产品造粒。改造现有仓库二为车间六,设置复配生产线,可年产5000t/a复配食品添加剂与混合饲料添加剂。新增A2A3车间罐组,扩建罐区二、新增罐组三、新增废水预处理车间、新增危化品仓库等配套设施。新建B1车间。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和生态扰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