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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A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A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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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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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A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办公室)2501-410173-04-01-7635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A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A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155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基建用电容量23X630=14490kVA,要求单电源供电。其中顶管敷设约230米,电缆敷设ZR-YJLV22-8.7/15-3*300共计约3960米,架空线路全长约29955米。

其中:一标段为五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台630KVA箱变,容量合计3150KVA,新建一台计量柜,单电源供电;其中顶管敷设约110米,电缆敷设ZR-YJLV22-8.7/15-3*240共计约400米,架空线路全长约12000米。二标段为四期扩建、五期扩建、六期、七期、八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8台630KVA箱变容量合计11340kVA,新建一台高压计量柜,要求单电源供电。其中顶管敷设约130米,电缆敷设ZR-YJLV22-8.7/15-3*300共计约3560米,架空线路全长约17955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供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安装、标签、调试(指定电源点的接驳、配电工程的系统测试、交接性试验、高低压检测及各类测试)、计量表申报及移交、成品保护、配合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组织交工验收等;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直至通电运行,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质保服务,相关费用中标人自理。

2.5计划工期:一标段:45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0507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09时00分至20250418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07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人:陈女士

   话:0371-******

******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人:梅林、谢静文

   话:0371-******

   箱:******

监督部门:******办公室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26

  话:0371-******

  箱:******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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