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城乡一体化配套集中供热备用热源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受理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4月21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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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王宝宇 复审:姜虹宇 终审: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