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10月17日)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 ******街道山河路98号)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 注 |
| 1 | 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北山里制水车间)供水扩建工程项目 | ******街道龙津社区北山里 16 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扩建日供水2万m3/d净水构筑物:折板反应斜管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清水池2座,加药间1座,制水配水车间1座;改扩建后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总供水规模达到7万m3/d;净水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在现有厂区东侧闲置地内扩建,无新增用地;新增清水池增加用地面积为3027.97m2;扩建后全厂用地面积18877.7m2,其中净水厂用地面积为10992m2,清水池用地面积为7885.7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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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使用,不外排。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通过沟渠排入护城河,待霞浦县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中的排泥水处理工程建成后,现有工程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接入排泥水处理工程依托处理,处理后清水回抽至现有工程絮凝沉淀池内回用,不外排。 废气:次氯酸钠制备间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及氢气泄漏报警器,如发生泄漏及及时发现氢气泄漏情况,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噪声:采取设备底座采用减振措施,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吸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废物:废PAC包装袋打包后暂存PAC仓库内,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盐包装袋;打包后暂存盐仓库内,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化验室过期试剂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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